(福建泉州)有人借介绍家教骗取金钱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9:36 阅读:3038
我是师院的学生,上个月我被“福建高校大学生家教中心”聘为兼职代理,主要的工作是帮公司招收人员,并把报名人的报名费,每人100上交公司,公司承诺在一个月内给报名人员安排工作,但是,当我把钱交到公司时,却发现他们在合同上签的是假名,而这个公司很可能是诈骗公司,但是由于法律知识的浅薄,我们签的一切文件法律效益不高,最糟糕的是,这个公司的人有逃跑的迹象,我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所当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若我要控告他们,获胜的机率大不大?他们这样是否构成诈骗罪?[em21][em21][em21][em21][e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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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的橘子

美好的翅膀

2026-03-30 01:19:36

谢谢大家的帮助![em11] 详细的情况是这样的:根据我兼职的这个家教公司的人说,他们这个公司是个地方办事处,他们的总公司在福州,而且在厦门也有他们的公司,当初我们协议,我们给他们做代理给他们招收人员,他们给我们一定的工资,而要加入这个公司的人要每人交100元钱做为入会费,在交了钱之后,一个月之内给他们安排工作。但是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他们并没有给安排工作,而我们已经把钱交给他们了,最糟糕的是他们的公司已经是人走楼空了,只有那个负责人还能偶尔联系得上,但是这个负责人有推脱说他不是负责人,而且我们当初签的合同,他们用的是假名,(我们现在已经知道这个负责人的真正名字)合同上只有一个印章,没有他们的签名,合同也只是在他们公司签的没有到劳动局公证,法律效益不高,但是那些钱又是我们经手交给他们的,这样的话,我想问一下我们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我们是否有义务赔偿那些钱,而我们现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有该怎么办呢? [em00]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害怕的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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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9:36

    谢谢大家的帮助![em11]详细的情况是这样的:根据我兼职的这个家教公司的人说,他们这个公司是个地方办事处,他们的总公司在福州,而且在厦门也有他们的公司,当初我们协议,我们给他们做代理给他们招收人员,他们给我们一定的工资,而要加入这个公司的人要每人交100元钱做为入会费,在交了钱之后,一个月之内给他们安排工作。但是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他们并没有给安排工作,而我们已经把钱交给他们了,最糟糕的是他们的公司已经是人走楼空了,只有那个负责人还能偶尔联系得上,但是这个负责人有推脱说他不是负责人,而且我们当初签的合同,他们用的是假名,(我们现在已经知道这个负责人的真正名字)合同上只有一个印章,没有他们的签名,合同也只是在他们公司签的没有到劳动局公证,法律效益不高,但是那些钱又是我们经手交给他们的,这样的话,我想问一下我们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我们是否有义务赔偿那些钱,而我们现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有该怎么办呢?[em00]

  • 天真的小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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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9:36

    如果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是真实存在的,其收款收据也盖有其公章,恐怕定其诈骗罪或合同诈骗有一定难度,他们没有在一个月的约定期限内给安排工作,将承担的是违约责任,你可先以诈骗向公安机关反映,如公安机关不立案,再考虑民事诉讼途径。至于你并没有占有财物 ,本身也只是个公司的代理人,不应承担责任。

  • 正直的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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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9:36

    同意lusedetianye 的分析。另,本案可考虑合同诈骗罪。案情表述不够具体详细,只要没有骗的目的,签假名也不一定构成犯罪,要根据具体分析。

  • 发嗲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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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9:36

    对,请咨询者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阐明详细的案情,方便再进一点为你解答。

  • 靓丽的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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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9:36

    但是我们的所有文件都没有该公司负责人的签名或其他能够证明是他在从事诈骗行为的有力证明,其收款收据上也没公章或他的签名,这样我们还能控告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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