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是否合理,没复议还有其他补救措施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7:00 阅读:1709
2003年10月21日中午,我爸在横穿乡镇街道时,在路中间被一摩托车左手把撞伤腰椎。摩托车驾驶证未年检,另带三小孩。事后又推走摩托车破坏现场,下午才报警。交警在2004年4月28日作的责任认定为我爸为主要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依据是我爸借道通行,应让对方优先通行。请问是否合理? 我们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复议,请问在民事诉讼时,法院是否可以重新划分责任?交警的认定长达六月,不合程序,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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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慧的小鸭子

勤劳的仙人掌

2026-03-29 23:27:00

本案发生在去年,责任认定也是今年五一前出具,应该有权提起责任重新认定。你错过了一个程序上的机会。 ---------------------------------------------- 让您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使您的法律风险最小化 广东交通事故网 www。gd122。com 版主 广州市专门交通事故律师 林锐忠 电话:13808869858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爱笑的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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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00

    本案发生在去年,责任认定也是今年五一前出具,应该有权提起责任重新认定。你错过了一个程序上的机会。----------------------------------------------让您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使您的法律风险最小化广东交通事故网 www。gd122。com 版主广州市专门交通事故律师 林锐忠 电话:13808869858

  • 魁梧的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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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00

    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提出对此认定的意见.另,很多省规定,对此认定不服的在两年内可行政诉讼.

  • 文静的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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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00

    同意楼上意见.

  • 矮小的芝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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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00

    谢刘律师!我在民事诉讼时提出来了,可一审结果出来,是仍然采信交警队的责任认定。判我爸承担70%,对方只赔30%。我想上诉,可是怕结果还是老样子。请问胜诉的把握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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