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上的分居如何认定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32:20 阅读:2694
请问各位律师: 我和妻子两地分居多年,双方已毫无感情,我多次向她提出离婚,但她怎么也不同意,我决定起诉离婚。 我想咨询一下:法律规定分居两年就可以离婚了,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法院会判离吗?如果不判,是否还要再分居满两年呢?

最佳回答

壮观的鸵鸟

羞涩的哑铃

2026-03-29 23:32:20

但她在节假日时都会带女儿回来住几天,虽然我们已没有过夫妻生活了,但如果女方一口咬定有,是否就不算呢?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欢呼的百褶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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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2:20

    但她在节假日时都会带女儿回来住几天,虽然我们已没有过夫妻生活了,但如果女方一口咬定有,是否就不算呢?

  • 俊秀的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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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2:20

    分居是指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互不履行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指夫妻性生活和相互间扶养义务。你说的情况应认定为分居两年。

  • 粗心的小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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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2:20

    分居就是两地分居。你们分居多年,如果起诉离婚,法院应该支持。

  • 狂野的菠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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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2:20

    分居就是两地分居。你们分居多年,如果起诉离婚,法院应该支持。

  • 慈祥的蜜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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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2:20

    应认定为分居,可以起诉离婚,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 热情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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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2:20

    分居主要指夫妻性生活,当然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分居是主观上的,若因工作等原因客观上不能同居的,不能认定分居。你的情况不能认定为分居两年。是否判决离婚,最终看感情是否破裂,是否有和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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