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生

司法 时间:2026-03-30 14:11:38 阅读:9229
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10月7日下午4点,我借一位舍友的手机来用,没有马上还,放在我的书桌上。后来晚上我出去了,她在宿舍自习时,不注意,手机被人偷。几天后她向我索赔400元,(她的手机购买时820元,已用5个月),我当时已付清。但昨晚(10月24日),她又向我索赔200元,因为她自认为她把手机保护得较新,原来向我索赔的数目太少,要我按购机价赔偿。她这样索赔合理吗?手机丢时她在场,我应负全部责任吗?我是否还要加赔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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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爱的大侠

轻松的酸奶

2026-03-30 14:11:38

你借用他人手机保管不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她在场,但手机毁损灭失的风险仍应由你承担。 我认为,赔偿已经达成协议并履行,对方不应出尔反尔。但你们是舍友,建议协商处理,也建议参考手机三包的折旧规定计算实际赔偿额,当然协商时可以指出她在场的事实,这样双方可能更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心理上也更易平衡。最好再找个中间人帮忙斡旋。 供你参考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听话的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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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4:11:38

    你借用他人手机保管不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她在场,但手机毁损灭失的风险仍应由你承担。我认为,赔偿已经达成协议并履行,对方不应出尔反尔。但你们是舍友,建议协商处理,也建议参考手机三包的折旧规定计算实际赔偿额,当然协商时可以指出她在场的事实,这样双方可能更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心理上也更易平衡。最好再找个中间人帮忙斡旋。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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