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三年,我们住着的房子产权证上是丈夫的名字,继承人到底是谁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6:57 阅读:1094
我们结婚三年,但丈夫不幸于今年七月逝世。 丈夫有一弟弟,于今年三月结婚,有自己的房子。丈夫的父亲十年前病逝,他的母亲已于四年前改嫁。 请问,我们住着的房子产权证上是丈夫的名字,继承人到底是谁?他母亲可以把房子收回吗? 说明: 房子是他母亲在我们结婚时过户给我们的,我们没有孩子。

最佳回答

无辜的石头

懵懂的眼神

2026-03-29 23:16:57

继承人是你和他母亲。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热心的小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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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6:57

    继承人是你和他母亲。

  • 眼睛大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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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6:57

    同意2楼的意见。此外,最高法院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中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所以这个房子的时间点也很关键,牵涉到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的问题,这对你最终所得的份额有影响。

  • 怕孤单的电灯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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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6:57

    你和他母亲都是法定继承人。除非你们两个都放弃继承,他弟弟无权继承。对丈夫的遗产,你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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