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8100元装修费和6200元的履约保证金,这样的联营协议成立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5:08 阅读:3018
我7月26日在一市区的大街上,接到一份女性饰品区的招商广告,说在该市的管辖区最大的购物广场招商。我于7月27日在这个市的百货大楼3楼签了联营协议。等待广告上讲的8月5日开业。协议上说明我提供布娃娃、化妆工具、总共9平方米的货架。因为当时北购正在装修,不能进入,只好先签协议,等我供货以后才发觉我签的协议上当了。是一个二手皮包公司的人跟我们签的。其实,他以“XX千色名品百货有限公司”的名义把北购二楼的130平方米的饰品区承包过来,然后又分了6家,转包给我们这些受害者。在签协议的时候。他说他是大楼的经理,并且当时他也在大楼有办公室。所有协议的内容,现在分析一下纯粹属于霸王条款,经营了一个月种种迹象表明,他很不讲商业道德,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没办法,因为有8100元装修费和6200元的履约保证金,全部在他手里。我找到北方购物广场的经理,他的回答说我们不该跟他们签,大楼不允许他们转租的,但白纸黑字怎么办呢?大楼因为跟他签的协议,所以,我们的货款都直接对准他。他是在家里呆着,一年就纯挣30万。不管我们一个月卖多少,他固定扣除我们2050元的保底利润,售货员的工资、税率、提成、等等。我后来问他们为什么不叫转包合同?他们的回答是大楼不允许,只好叫联营协议。我很苦恼,辛辛苦苦攒的钱,想留给孩子上高中用,就这样全没了!开业的一个月,我卖了4100元都扣除了,就剩下800元了,连进货的钱都没回来,他们太黑了,这样的联营协议成立吗?属于诈骗吗?因为我并不知道他不是大楼的人。 [em00][e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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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的哈密瓜,数据线

单纯的百褶裙

2026-03-30 02:55:08

第八条 乙方按面积承担装修费8100元,合同签定时一次交清,不返还;甲方对柜台货架及环境统一装修,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无权拆改、挪用或改变位置;协议到期或乙方中途退场,乙方无权主张权利。 第九条 商品售价管理: 1、乙方应明码标价,有全国统一售价的商品执行统一售价,无统一售价的商品乙方定价,定价不高于同类商场; 2、遇到价格争议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定价; 3、乙方不得随意打折、减值,与顾客讨价还价,打折、减值必须经甲方批准。 第十条 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需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具有中文标明的真实的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检验合格证; 3、进口商品必须具有海关相关手续; 4、外观及包装完好,附件齐全(包括促销品); 5、必要的授权经销证明。 第十一条商品保管:商品由乙方售货员负责保管,丢失或损坏,乙方自负。顾客损坏的,不得强行顾客赔偿。 第十二条商品责任: 1、乙方按国家或商场有关规定负责商品三包(包修、包退、包换)。如因产品质量或其它问题与消费者发生纠纷,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商场对消费者的统一承诺先行解决,最终责任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无权异议; 2、遇消费者投诉,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解决方案,如退货、赔偿等。 3、乙方商品被执法部门处罚、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出现下列情况,属甲方违约,应按约定向乙方赔偿损失。 1、由于甲方原因,开业延期超过60天,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的,甲方无权拒绝,并支付违约金,按所交款项同期银行活期利率的2倍计; 2、甲方结算货款无故拖延,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按应当结算金额的日1%计算; 第十四条乙方的违约责任:出现下列情况,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所交费用和保证金无权要求返还;并应按约定向甲方赔偿损失。

最新回答共有12条回答

  • 活力的心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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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5:08

    第八条 乙方按面积承担装修费8100元,合同签定时一次交清,不返还;甲方对柜台货架及环境统一装修,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无权拆改、挪用或改变位置;协议到期或乙方中途退场,乙方无权主张权利。第九条 商品售价管理:1、乙方应明码标价,有全国统一售价的商品执行统一售价,无统一售价的商品乙方定价,定价不高于同类商场;2、遇到价格争议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定价;3、乙方不得随意打折、减值,与顾客讨价还价,打折、减值必须经甲方批准。第十条 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需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和行业标准的规定;2、具有中文标明的真实的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检验合格证;3、进口商品必须具有海关相关手续;4、外观及包装完好,附件齐全(包括促销品);5、必要的授权经销证明。第十一条商品保管:商品由乙方售货员负责保管,丢失或损坏,乙方自负。顾客损坏的,不得强行顾客赔偿。第十二条商品责任:1、乙方按国家或商场有关规定负责商品三包(包修、包退、包换)。如因产品质量或其它问题与消费者发生纠纷,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商场对消费者的统一承诺先行解决,最终责任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无权异议;2、遇消费者投诉,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解决方案,如退货、赔偿等。3、乙方商品被执法部门处罚、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出现下列情况,属甲方违约,应按约定向乙方赔偿损失。1、由于甲方原因,开业延期超过60天,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的,甲方无权拒绝,并支付违约金,按所交款项同期银行活期利率的2倍计;2、甲方结算货款无故拖延,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按应当结算金额的日1%计算;第十四条乙方的违约责任:出现下列情况,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所交费用和保证金无权要求返还;并应按约定向甲方赔偿损失。

  • 愤怒的哑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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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5:08

    建议请都当地的律师分析一下联营协议,是否可以找出不合法之处,从而解除。

  • 烂漫的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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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5:08

    带齐材料找当地律师咨询

  • 聪明的泥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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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5:08

    重大误解

  • 鳗鱼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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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5:08

    我从网上找到有关联营协议的内容,不知道是否能制约他们,其实不是误解而是诈骗,因为他们讲实话,我就不签了。请各位网友指点一下,太需要您们帮忙了先谢谢了。四、关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问题(一)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通常是指联营一方虽向联营体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联营的盈利,但不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保底条款违背了联营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则,损害了其他联营方和联营体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确认无效。联营企业发生亏损的,联营一方依保底条款收取的固定利润,应当如数退出,用于补偿联营的亏损,如无亏损,或补偿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可作为联营的盈余,由双方重新商定合理分配或按联营各方的投资比例重新分配。(二)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三)金融信托投资机构作为联营一方依法向联营体投资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享固定利润,但亦应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五、关于在联营期间退出联营的处理问题(一)组成法人型联营体或者合伙型联营体的一方或者数方在联营期间中途退出联营的,如果联营体并不因此解散,应当清退退出方作为出资投入的财产。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已不存在或者返还确有困难的,折价偿还。退出方对于退出前联营所得的盈利和发生的债务,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的约定或者出资比例分享和分担。合伙型联营体的退出方还应对退出前联营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联营体因联营一方或者数方中途退出联营而无法继续存在的,可以解除联营合同,并对联营的财产和

  • 动听的保温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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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5:08

    我签订的合同是这样的。 联营协议甲方:XXX千色名品百货有限公司,地址,百货大楼中三层 电话:2822884乙方:名称及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联营协议如下:第一条 乙方提供的商品为————————————————————第二条 合作期限:自2004年8月16日起,至2005年8月15日止,到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续约具有优先权,但该优先权在本协议到期前的60天之后自动消失。第三条 合作经营方式: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供货,甲方统一经营管理,统一使用“千色名品”的标识;2、销售款由商场设置的收银台统一收款;3、甲方定期为乙方结帐(返款),周期为一个月;第四条 营业面积9平方米(包括共用分摊部分)。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以下费用:1、保底利润:2050元/月;2、税款:按销售额的6%计算;3、刷卡手续费:顾客使用银行卡或亲情卡消费的,交纳2%手续费。4、售货员管理费:100元/人/月;5、承担售货员工资:500元/人/月;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159元(以收据为凭)。本协议期满或正常终止协议一个月后,如未发生顾客退货、投诉,全额退款。第七条 关于乙方售货员的约定:1、售货员由甲方代为招聘、培训。2、乙方与售货员为劳动用工关系。有关部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由乙方负责。3、售货员费用,如制服费、证章费、管理费、培训费、以及商场统一收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4、售货员是乙方的销售代表,其行为视为乙方行为,其违约和违规责任,由乙方承担。售货员违反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处罚或责令退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 不安的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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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5:08

    1、乙方在开业前商品不到位,或经营过程中商品供货不充足、不及时,货架、柜台空置率达30%的;2、乙方擅自出租、转让,或变相出租、转让给他人的;3、乙方将超越本协议规定的商品私自上柜出售,或从事其它商业活动,不服劝阻的;4、乙方不按时交纳各种款项,应支付滞纳金,按日1%计算;5、乙方在商场逗留、吵架、参与售货,或影响他人售货的;6、乙方不服从商场统一管理的。7、乙方自行或唆使他人收取销售款的,应支付违约金,按商品定价50倍计算;8、乙方违反商品售价管理,拒不改正,应支付违约金,按商品定价2倍计算;第十五条其他约定:1、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促销、打折等优惠活动;2、乙方的产品促销行为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3、乙方不得随意在媒体上发布任何涉及到XX百货大楼北方购物广场的广告、公告、宣传等形式的文字、图形等内容。4、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对售货员管理或处罚。5、乙方无权使用屋顶、地面等公用部位。第十六条协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可以终止协议,互不承担赔偿,甲方按约定退还乙方所交押金。1、受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法律法规调整的影响,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2、受XX百货大楼集团集团公司或商场变更、营业布局调整的影响。3、如发生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测的情况(如自然灾害、火灾、战争、罢工、政治运动),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诉讼。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提示条款:任何一方如对本协议有异议或补充协议。甲方:XX市千色名品百货有限公司 乙方: 合同专用章

  • 痴情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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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5:08

    我在完全不知内幕的情况下签定的,真的。我质问他们,但总逃避。我已经找到最大的购物广场的总经理(通过关系),当时经理说不应该签,另外他们也不允许这么干,影响整个购物广场的声誉。说找他们,但那个二手贩子总说去了香港,没有回来。我怕总经理最后也没有办法了,不解决。其实那个二手贩子在逃避,就留两个不负责的人在办公室应付。我从8月12日至8月27日营业额4090元,但才返给我870元,我担心他们无止境地胡来,想立即解决。因为这样我每个月赔3000多元,我的工资才900元。真是一下子跌到了谷底,我怎么办呢?

  • 热心的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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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5:08

    非常感谢王朝进、liuxiaobin律师,可以再耐心地解答我的疑难问题吗?[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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