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公司的关系如何认定

司法 时间:2026-03-31 19:41:51 阅读:5559
王某在一家国有公司A任职部门经理,A进了一批货,王某将货直接交给他的朋友的公司B去卖,卖完的货款也不还,其朋友有把款子转入王某的私人企业C,被他以现金形式提出占为己有,请问这是否犯罪。 王某说,这是AB两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至于他提现金的事是在另一家公司C的内部的事,与国有公司无关,这站得住脚吗? 王某还说,货物交B卖是经总经理同意的,是公司领导的决定,他只是执行而已,但总经理已出国,联系不上了。AB之间也没有合同,说不清两者的关系。 做为A应怎样处理此事?取证是否有困难?难点在哪里?是否只要能证明资金的流向,就能证明王某的犯罪行为?如何能查明资金流向?[e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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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笑的乌龟

傻傻的薯片

2026-03-31 19:41:51

这批货是外商D卖给A的,但A一直不付款给D,因款被王某贪污(按上面的说法),如果A不去检查机关报案,外商D能否直接去检查院报案?收回的脏款能否直接还给D。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震动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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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19:41:51

    这批货是外商D卖给A的,但A一直不付款给D,因款被王某贪污(按上面的说法),如果A不去检查机关报案,外商D能否直接去检查院报案?收回的脏款能否直接还给D。

  • 曾经的豆芽
    回复
    2026-03-31 19:41:51

    我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因王某是国有公司的公务人员,利用了职务的便利条件。证据1、证明a公司进货的证明。证据2、委托或者卖于B公司的证明。至于资金流向问题可委托律师向有关金融部门查询。如不行,可先报案,由国家介入追究王的责任。仅供参考,有其他问题请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 甜美的小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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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19:41:51

    只要能证明资金的性质和流向就可以认定王某构成贪污罪。青岛律师高志坚:13001670795;zhijianlawyer@163。com

  • 坦率的白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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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19:41:51

    不管是否如此,该行为无疑是反常的,很可能构成职务侵占,建议还是先报警为好。

  • 花痴的蛋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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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19:41:51

    不好意思,确实应该是贪污,没有看清楚,王某是国有公司人员。

  • 愤怒的小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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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19:41:51

    如果都像楼主所说,并有相关证据作证,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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