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赔偿问题咨询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58:14 阅读:7742
请问:夫妻离婚一方给另一方的补偿如果暂时无能力支付,但愿意在离婚后有能力时付清。这条是否能够不写在离婚协议中,而以债务性质,借条的形式体现,在后期支付。这样法律上承认吗?因为并没有实际的借贷发生,怕以后赔偿方抵赖,法律上又不支持。

最佳回答

温柔的毛巾

开朗的小懒虫

2026-03-30 00:58:14

可以,但将形成该债务的理由写清楚比较的好。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俏皮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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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14

    可以,但将形成该债务的理由写清楚比较的好。

  • 凶狠的紫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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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14

    可以,但最好在欠款条上把欠款理由按真实情况写上。单方允诺可以产生法律效力。将来诉讼他也没有办法抵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树青律师上海市四方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莘建东路198弄8号4楼电话:021-34121185-806

  • 不安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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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14

    还是以协议的形式为宜。

  • 害怕的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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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14

    我认为都是可以的,可以在协议中约定,也可以在离婚协议签订后由对方出具借据,不过借款时间上可以推后一些,因为离婚后发生借款也是正常的,但要注意与孩子的抚养费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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