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公证遗嘱将12房产权由三子女共同继承;丙采取按份共有,子女甲如何处理

司法 时间:2026-05-29 04:21:58 阅读:6474
父母亲有三子女,去世留下遗产住房一套,母亲的公证遗嘱将1/2房产权由子女甲继承,父亲的公证遗嘱将1/2房产权由三子女共同继承;如此,子女甲共继承2/3房产,子女乙、丙各继承1/6房产。但由于1/2房产权由三子女共同继承,实际该套房产成为三子女按份共有继承。子女乙、丙对此不满,子女乙采取不去公证执行,达到大家一时都无法取得房产之目的;丙采取按份共有,以1/6牵住你2/3,你向东,我偏向西;子女甲提出两个协商方案1.给乙、丙折价房款房产归并2.全部房产上市出卖按份各取所得。协商无果,请教:子女甲如何处理?

最佳回答

笨笨的发夹

冷静的早晨

2026-05-29 04:21:58

两个方案都合理,但乙丙存心不配合就确实难办。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踏实的鞋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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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4:21:58

    两个方案都合理,但乙丙存心不配合就确实难办。

  • 单纯的红牛
    回复
    2026-05-29 04:21:58

    同意3楼意见。

  • 现实的奇异果
    回复
    2026-05-29 04:21:58

    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出共有财产分割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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