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名买方[求助]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57:31 阅读:4599
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阁下. 我和前男友(香港人),一起联名买了一套房子,是他出资的.房款数额较大.有银行等的发票. 但是由于种种性格上,生活习惯的原因导致我们分手. 我想知道在全部由他出资的情况下,我和他的联名有效吗? 还有,如果分手了我想买掉我们以前的房子,假设他不同意,又不肯全买下,该怎麽办? 我和他都未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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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犷的荔枝

笑点低的鼠标

2026-03-30 00:57:31

谢谢刘小斌律师的回复。 那如果他故意刁难,回避,不接电话。或者不同意拍卖,也不答应买下所有权。我该怎么办?因为他人身处于香港,这样情况下,我一个人去进行拍卖,还是有别的方式?谢谢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洁净的黑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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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7:31

    谢谢刘小斌律师的回复。那如果他故意刁难,回避,不接电话。或者不同意拍卖,也不答应买下所有权。我该怎么办?因为他人身处于香港,这样情况下,我一个人去进行拍卖,还是有别的方式?谢谢

  • 懵懂的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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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7:31

    可以到不动产所在地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 凶狠的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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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7:31

    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你和他联名买的房子应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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