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算不算协迫结婚?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1:02 阅读:809
我七月分和男友登记结婚时他不同意,经我勉强后才办理算不算?他现在想离婚,但是因为考取大学后迁到广州的集体户口,因和我结婚他户口得迁回原所在地或是要五年后才得迁到我的户口所在地(他在广州,我在内地,结婚证是在广州办理的) 请问算不算协迫结婚?如果他向登记处提出,会不会被登记处办成无效婚姻?他的户口还能不能留在广州? [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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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的盼望

健康的小海豚

2026-03-30 02:51:02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合你提供的资料,你与他结婚不是双方自愿的,就办了结婚证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你提出结婚的要求,他是不同意的,是吧?但是经过你的勉强,他才办理,对吗?我想你有胁迫的行为。 也就是符合上述第11条的规定。如果他向婚姻登记处提出,你们的婚姻会确认为无效婚姻。他的户口应该留在广州。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热心的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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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1:02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合你提供的资料,你与他结婚不是双方自愿的,就办了结婚证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你提出结婚的要求,他是不同意的,是吧?但是经过你的勉强,他才办理,对吗?我想你有胁迫的行为。 也就是符合上述第11条的规定。如果他向婚姻登记处提出,你们的婚姻会确认为无效婚姻。他的户口应该留在广州。

  • 合适的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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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合你提供的资料,你与他结婚不是双方自愿的,就办了结婚证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你提出结婚的要求,他是不同意的,是吧?但是经过你的勉强,他才办理,对吗?我想你有胁迫的行为。 也就是符合上述第11条的规定。如果他向婚姻登记处提出,你们的婚姻会确认为无效婚姻。他的户口应该留在广州。

  • 现代的保温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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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1:02

    不存在胁迫,也无证据证明是胁迫。

  • 忧虑的菠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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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1:02

    因在一次争吵中他撕毁了结婚证(持证人是我的那本)我现保管的是他的那本,这样会不会影响登记处的认证?

  • 勤奋的菠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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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1:02

    婚姻登记处应该有备案的,不用担心!

  • 开朗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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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1:02

    请问他如向登记处提出,我还要不要到广州办理,怎样确认无效的认证?

  • 发嗲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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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1:02

    我认为楼主的情况并不属于胁迫婚姻,因为楼主所述情况并不存在胁迫行为,这不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胁迫”的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 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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