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摩托车撞人了,但经过医院检查,她皮下充血15毫升,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4:26 阅读:83
我在马路上正常行驶,在一丁字路口一女子骑自行车过马路时,我把她撞倒当时未经过交通部门,经检查只是有头部皮下充血15毫升,经抽出后无大碍,所有费用我付,并给她500元,现已过10天,她说胃痛,不能上下班(她是按摩师,她已上过班),我拟定一个协议:我再付1000元,以后与我无关,可她不签字。我现在想什么也不管了,我想问如果她告我我会承担什么样后果,我若能过法律途径,我将有什么责任,将有可能付多少钱。我现在最好的方法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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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的萝莉

无情的美女

2026-03-29 23:14:26

你的处理是比较轻率的,在责任没有分清的情况下,你就自愿承担全部费用是不合适的,理论上讲如果你应当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那么若对方此后发生的病情如与被撞的伤害有关,则你仍应承担责任,但对于事故发生的情况及对方此后发生的病情与被撞的伤害有关的情况,若对方诉诸法院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现在对方可能没有证据,所以建议你先不要盲目再向对方付款,等对方采取措施再说,而且不可让对方收集到你应当负担事故责任的证据。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热情的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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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26

    你的处理是比较轻率的,在责任没有分清的情况下,你就自愿承担全部费用是不合适的,理论上讲如果你应当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那么若对方此后发生的病情如与被撞的伤害有关,则你仍应承担责任,但对于事故发生的情况及对方此后发生的病情与被撞的伤害有关的情况,若对方诉诸法院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现在对方可能没有证据,所以建议你先不要盲目再向对方付款,等对方采取措施再说,而且不可让对方收集到你应当负担事故责任的证据。

  • 妩媚的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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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26

    最好的方式是等待诉讼

  • 体贴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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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26

    观点同上

  • 义气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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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26

    通常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与违法行为,过错程度等众多因素有关的。在未分清责任的前提下,通过协商的形式对伤害进行理赔,法律是允许的,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大特点。你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就可以了。至于事后对方胃痛等是否与当初事故有关,值得考究。

  • 听话的红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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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26

    请SHUIBENDAN朋友加我QQ,184807814,我也遇到类似问题.,所不同的就是我是开车没有撞到人,但是那个人摔交了,还有就是你撞的是一个女人,我遇上的是一个男人,还有就是我是在法律论坛咨询过才去和他接触的,我到现在为止没有给过他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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