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前妻经法律解除婚姻关系,并规定了各自的使用部分和共用部分,我要享用二居屋该怎么办(我以再婚非常不便)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32:28 阅读:4154
此事久困于我,望各位予以指点迷津! 我于前妻经法律解除婚姻关系,无子女,二居屋楼房(我单位分配的标准价购买的,未取得产权证)共同使用,并规定了各自的使用部分和共用部分,二年后我取得了房屋产权所有证(无其它共有人),取证至今有五个月。 一、我要享用二居屋该怎么办(我以再婚非常不便)? 二、换成二单居又很难办,我该怎么办? 各位请帮我拿个主意。谢谢!

最佳回答

健壮的滑板

多情的月饼

2026-03-29 23:32:28

现可以起诉要求分割房产,请求房产所有权归你,给她补偿。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聪慧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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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2:29

    现可以起诉要求分割房产,请求房产所有权归你,给她补偿。

  • 无私的大叔
    回复
    2026-03-29 23:32:29

    去法院起诉,要求处理此事。

  • 微笑的羽毛
    回复
    2026-03-29 23:32:29

    3楼意见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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