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给患者开国药试字的药是否合理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1:36 阅读:4614
你好! 我上医院看病, 医生给我开的是国药试字的消炎药,我原先只是后背痛,按量用药后却出现了恶心呕吐、头晕的症状。我开始以为可能是过敏,便休养了一天。症状减轻了,可是头晕一直没有好。由于还要上学的原因,直到半年后我才去医院找那个大夫,可是我当时看的是急诊,医院说那个大夫根本找不到,我想知道而且我这种由于副作用引起的长期头晕 应该谁负责?还有他一共给我开了2种药,我看说明书上说这2种药混着吃 ,会加重神经系统的负担。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医生的过失?请您帮我给我解答一下这2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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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的音响

爱笑的机器猫

2026-03-30 02:51:36

如果药物说明书上有两种药物混吃有副作用的说明,或医生应该知道这点,仍然给你开具药方,至少该医生存在医疗过失,严重的话构成医疗事故。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伶俐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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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1:36

    如果药物说明书上有两种药物混吃有副作用的说明,或医生应该知道这点,仍然给你开具药方,至少该医生存在医疗过失,严重的话构成医疗事故。

  • 醉熏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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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1:36

    医生的诊疗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由医院承担责任。作为一个医学专业人士,应该知道两种药混合吃的结果,医生是在这方面有一定过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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