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个房子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44:41 阅读:2080
家庭成员:爷爷,堂哥(我大姑妈的儿子),我非常抱歉,可能我的描述还不够详细:我是一个知青子女,在我初三的时候,爷爷家在市中心的房子动迁到了现在的浦东新区。 原住房:我爷爷的一栋私房,三层楼,两位叔叔及其全家,爷爷奶奶,堂哥住在一起。 现住房:住房面积:28.9平方米 总面积:50多。现为使用权房。我的户口也在其中,按照当时的动迁分配政策,我们每个人可分配到6平方米,爷爷自己出钱多买了十几平方住在大房间。我和堂哥和住小房间,但因我高中大学远离爷爷家,7年来一直住校,周末寒暑假才回爷爷家。7年中,我父母多次愿意出钱买下堂哥的6平方米,以免今后麻烦,而且前几年房价一直不高,我父母的钱足以让他买房,但他始终不愿意。现在,我母亲退休,可将户口迁回和我同住,堂哥终于愿意在外买房子住,把户口迁走,要我出8万元,权衡之下,我父母同意出。 但是如何能一次性解决这个问题(8万对我们家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今后不会再有房产纠葛?而且不知姑妈,叔叔和其子女(包括我堂哥)是否还有权利分享此房?若有,如何妥善处理?虽然他们口头答应不会再来争此房(因在动迁时,叔叔们已经各自拿到房子)。要不要公证?是不是不买下此房,比较不会有“遗产纠纷”?万分感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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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的星月

甜美的书包

2026-04-01 00:44:41

为避免麻烦,尽量签署书面协议,具有几方签字的协议再公正的意义就不大了,承租的住房不存在继承权纠纷的问题。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长情的御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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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44:41

    为避免麻烦,尽量签署书面协议,具有几方签字的协议再公正的意义就不大了,承租的住房不存在继承权纠纷的问题。

  • 超级的耳机
    回复
    2026-04-01 00:44:41

    为避免麻烦,尽量签署书面协议,具有几方签字的协议再公正的意义就不大了,承租的住房不存在继承权纠纷的问题。

  • 孝顺的蚂蚁
    回复
    2026-04-01 00:44:41

    使用权房不存在 遗产问题。

  • 坚定的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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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44:41

    同意楼上意见。

  • 大意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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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44:41

    楼上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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