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刘先生支付了车款及保险费等费用,车辆保险费等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0:57 阅读:8220
刘先生与张小姐2000年确定了恋爱关系, 双方在恋爱过程中感情良好,很快谈及结婚事宜,当时张小姐提出想拥有一辆私人小轿车。2001年1月26日,刘先生与张小姐一起去汽车市场考察,张小姐选中了一辆POLO牌小轿车,由刘先生支付了车款及保险费等费用,车辆所有人登记在张小姐名下。另外,刘先生还花费2600元为张小姐购置了手机。之后二人发生分歧,2003年10月,张小姐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并拒绝返还车款,保险费等费用, 刘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前女友张小姐返还购车款及手机费,车辆保险费等。 被告张小姐应该返还“爱情赠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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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2:50:57

刘先生可以要求返还,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还单身的香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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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0:57

    刘先生可以要求返还,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多情的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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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0:57

    刘先生可以要求返还,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含糊的小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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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0:57

    我认为张先生想要回手机有难度。但想要回汽车,还是有点办法。问一下:买汽车的票据还在吗?票据上的抬头是谁?如果是张先生的话,我认为有办法能要回。如果不是,那。。。。。没办法了。

  • 温暖的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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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0:57

    赞同上楼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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