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符合劳动法吗

司法 时间:2026-08-23 14:02:43 阅读:4953
[color=#000000][/color]我有个朋友两夫妻在同一间分公司工作。丈夫因为工作需要,调到了总公司下属的另一个分公司,按照公司规定,妻子要跟随丈夫调走。丈夫和妻子在原分公司都是正式员工,工作调动后,丈夫仍然是正式员工,但是妻子解除了原分公司的劳动合同后,在新的分公司却不再是正式员工,但仍属于总公司的正式员工。请问在劳动法中有没有对这种情况的说明?这样做是否符合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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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玩的茉莉

冷傲的冬日

2026-08-23 14:02:43

你好:每个人只能有一个劳动关系,一方调动不应该影响另一方的工作,既然要照顾夫妻生活,就应该照顾到底。这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英勇的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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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4:02:43

    你好:每个人只能有一个劳动关系,一方调动不应该影响另一方的工作,既然要照顾夫妻生活,就应该照顾到底。这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

  • 潇洒的宝马
    回复
    2026-08-23 14:02:43

    如总公司与分公司是同一法人,分公司为总公司下属机构而不具备单独法人资格的话,职工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指派到下属分公司工作当然不存在问题。

  • 怡然的夕阳
    回复
    2026-08-23 14:02:43

    你们的合同到底是和分公司还是总公司签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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