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30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09:48 阅读:5536
我与单位4月份签的约, 如今想毁约,要交违约金1000元。目前尚为对学校造成损失。协议是这样写的; 本协议自签字起生效[2004.4.21],但另外却有一条是这样:协议有效期2004.8.15-----2007.7。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要解除合同只需提前30日通知单位就可以了而无须单位的同意。 对于您说到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可今天已经是7.26,离8.15还不足30日。我该怎么办?现在,我想提出解除合同,另外是不是要付违约金1000元。 请帮忙回复···

最佳回答

自由的小懒虫

冷酷的鼠标

2026-04-01 00:09:48

“提前30日”,是指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与正式解除之日之间的期限。与“7。26”或“8。15”没有任何关系。也即,如果你准备8。15正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则你于7。14日之前通知对方;如果你7。27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于8。28日正式解除。 另外,因为你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在没有其他事由的情况下,你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一般会支持本案关于违约金1000元的约定。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强健的小伙
    回复
    2026-04-01 00:09:48

    “提前30日”,是指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与正式解除之日之间的期限。与“7。26”或“8。15”没有任何关系。也即,如果你准备8。15正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则你于7。14日之前通知对方;如果你7。27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于8。28日正式解除。另外,因为你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在没有其他事由的情况下,你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一般会支持本案关于违约金1000元的约定。

上一篇 离8.15还不足30日

下一篇 医疗事故罪怎样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