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违约金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46:49 阅读:5318
你好 我于2002年与一家外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公司安排我去国外的总公司学习一年,之后必须为公司工作5年。第一年结束后,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公司然我以就劳得名义在总公司也就是非签约公司工作一年。但这两年来与我签约的公司没按照合同的规定为我交纳社会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而且公司还要我交一万元的押金。并且第二年也没有发我的工资。 我想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可公司要我交纳8万元的违约赔偿。我觉得不公平,因为我觉得公司没有理由要这么多的钱,我去国外的一切费用不是与我签约的公司支付的,而是由总公司及另一家公司支付的 我想问我有权拒绝交纳这8万元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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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实的翅膀

无奈的飞鸟

2026-03-30 02:46:49

1、如果是签约公司派你到国外总公司学习工作,费用不是签约公司支付,并不能证明你与签约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以此作为你解除合同的理由。因为签约公司完全可以与总公司作出约定。 2、如果你第二年的工资由与签约公司相关联的总公司或其他公司实际支付,不能证明签约公司未付你工资。理由同上。 3、签约公司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但其中按规定必须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你必须支付。签约公司收一万元押金也是违法的。 4、按照有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不支付劳动报酬或不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定情形,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 5、你想与签约公司解除合同,必须找到一个合法的成立理由。否则提前解除合同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请求法院予以适当调整。 6、建议你在当地找个律师当面咨询有关情况。因各个省市的情况不同,地方上还有一些具体的不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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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皮的水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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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6:49

    1、如果是签约公司派你到国外总公司学习工作,费用不是签约公司支付,并不能证明你与签约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以此作为你解除合同的理由。因为签约公司完全可以与总公司作出约定。2、如果你第二年的工资由与签约公司相关联的总公司或其他公司实际支付,不能证明签约公司未付你工资。理由同上。3、签约公司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但其中按规定必须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你必须支付。签约公司收一万元押金也是违法的。4、按照有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不支付劳动报酬或不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定情形,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5、你想与签约公司解除合同,必须找到一个合法的成立理由。否则提前解除合同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请求法院予以适当调整。6、建议你在当地找个律师当面咨询有关情况。因各个省市的情况不同,地方上还有一些具体的不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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