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实际被裁员,公司未给办保险)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7:44 阅读:8785
我于2003年11.19日就职于沈阳同联集团南京办事处,当时签订了试用期合同三个月,即至2004年2月19日到期,试用期满后继续工作但未签订正式合同。2004年5月下旬,公司下发文件对员工进行分类a.b.c,要求c类员工自动辞职,否则算违反公司纪律开除。6.30日,公司核定我们离职。到目前为止,公司并未为我交纳任何保险,也无任何经济赔偿。 注:南京办事处只是租房做商住,并未在南京注册 现请问各位老师 1,我的保险,公司是不是该补办或者计做现金补还;如果补办是不是我自己现在还要拿出钱来交给他们,而且他们如果办的话都是办在沈阳,这一点合理吗? 2,我觉得我们实际上是被公司硬性裁员的,应该得到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您觉得是否如此?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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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明的鲜花

谦让的大山

2026-03-29 23:27:44

自己顶一下先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开心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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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44

    自己顶一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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