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用于自身的医疗费用有8000余元,那些费用可在工伤范畴内向单位索赔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8:00 阅读:1426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朋友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车祸,经交警部门处理后,60%的事故责任由我朋友自己承担,其中用于自身的医疗费用有8000余元,驾骑到摩托车修理费7000余元,还有要分担的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3000余元。请问,那些费用可在工伤范畴内向单位索赔?索赔的范围有哪些?[e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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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的舞蹈

俭朴的泥猴桃

2026-03-29 23:28:00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新条例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延伸到“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对于受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的,不仅取消了原“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而且不受事故责任的限制,即职工只要是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论其是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均可认定为工伤。 因交通事故引起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的赔偿项目或类似赔偿项目,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不再支付,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标准低于工伤保险标准的,由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的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一般情况享有,如因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应按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em24]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疯狂的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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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8:00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新条例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延伸到“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对于受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的,不仅取消了原“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而且不受事故责任的限制,即职工只要是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论其是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均可认定为工伤。 因交通事故引起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的赔偿项目或类似赔偿项目,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不再支付,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标准低于工伤保险标准的,由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的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一般情况享有,如因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应按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em24]

  • 俊秀的小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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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8:00

    供参考: 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已废止)曾对交通事故兼有工伤的赔偿方法作出明确规定,但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没有了明确的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明文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 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 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我认为,除了财产损失以外,因交通事故工伤导致人身伤残或死亡的,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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