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帮我!谢谢!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7:57 阅读:977
我在去年五月份买的房,一次性交了房款,当时因建筑公司说经理不再没有签合同,一直到现在我打该建筑公司想补签该合同,可以这时我得知他们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光有土地使用证,这样我应不应该再补签合同呀,另外开始他们说房产证统一办法,自己光钱,现在我得知我们这里的有住两年的了,一直没拿到房产证。 他们这算合法售房吗,我能追回房款,得到赔补吗? 请你在百忙中抽出点时间为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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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大山

顺心的哈密瓜,数据线

2026-03-29 23:27:57

虽然你和开发商形成了事实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关系,但因为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因此该预售合同关系无效。   从你的陈述中可以看出,开发商在故意隐瞒了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构成欺诈,你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现实的蜜粉
    回复
    2026-03-29 23:27:57

    虽然你和开发商形成了事实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关系,但因为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因此该预售合同关系无效。  从你的陈述中可以看出,开发商在故意隐瞒了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构成欺诈,你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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