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7月5日10点前紧急救助,谢谢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15:05 阅读:8581
我是一名学生,已满18周岁。在7月4日进入上海某餐饮店工作,说定是800元每月。但未签定任何合同,算临时工,每天工作12小时(包括中饭和晚饭时间各1小时)。7月5日晚,下班后店主通知我明天不用去上班了,并说根据他们总店的规定,不付与我任何工资。请问我这2天的工作的钱是否算? 是按照临时工的小时工资来算 ,还是按照天数来计算? 上海现在最低临时工是5.5¥每小时。 请问我应该向他们支取多少人民币作为我这2天来的工钱是合理的? 急求帮助!!明天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我将要和店主进行交涉,希望各位学法律的GG,JJ,叔叔,阿姨能给我个合理的答复,急切等待中!

最佳回答

安静的航空

勤劳的御姐

2026-03-31 22:15:05

按最底工资的三倍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