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房拆迁安置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8:44:29 阅读:1482
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乱套了… 我家几代人一直租住广州市越秀区某公房(向房管站租赁,受其管理并向房管站交租),响应市政府拆危建绿的政策,原租住的公房于去年年底今年年初进行了拆迁,原街坊被分散安置于广州市各区的公房继续租赁居住。拆迁时经过协商,与越秀区第一国土局签订了相关协议,相关部门对租金等问题也作出了口头承诺。在大家分别搬进新安排的公房后,均到越秀区第一国土局办理了有关新房的租赁手续(填表),当时也明确了房屋租金等问题。然而,该局却迟迟不发租簿,不予确认新的租赁关系,也没有收取房屋租金。 据各位街坊了解,我们原居住的越秀区危房并非完全意义的公房,是有私人业主的(这一点已由原房管站非正式途径确认)。就在拆迁工作完成后,原私人业主打赢了官司,确认了其原有产权(我们至今未看过有关的法律文书)。于是越秀区第一国土局(或房管站之类的部门)擅自将安置我们这一帮街坊的新公房赔偿给原私人业主,并要求我们与该私人业主重新协商租赁条件,订立租赁合同,并将从4月份起的租金交给私人业主,租金成多倍上涨!这是我们这些贫困的街坊们所不能承受的!!! 根据本人肤浅的法律知识,我们一直与房管站承租公房,后来又与越秀区第一国土局签订拆迁协议并协商新的租赁地点和条件,并没有与原私人业主发生任何关系,如今越秀区第一国土局不履行其承诺,把不良后果(其与原私人业主的纠纷)转嫁给我们(善良第三人),似乎是不合法的吧?! 恳切希望各位专家、学者、朋友们给点意见啊!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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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勤的大叔

欢喜的钢笔

2026-03-30 08:44:29

你应该仔细审查一下,当初与国土局签订相关协议时,协议内容是货币补偿,还房屋安置;如果是后者,你们可以起诉国土局履行协议 齐鲁律师事务所:贾峻峰律师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刻苦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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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8:44:29

    你应该仔细审查一下,当初与国土局签订相关协议时,协议内容是货币补偿,还房屋安置;如果是后者,你们可以起诉国土局履行协议齐鲁律师事务所:贾峻峰律师

  • 认真的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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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8:44:29

    我正在代理一起公房拆迁补偿纠纷,但没有你说的公房与私房的麻烦。

  • 昏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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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8:44:29

    对于私房拆迁,也应对租户给予补偿

  • 光亮的小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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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8:44:29

    有人可以帮帮我吗?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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