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color=#2F4F4F] 大家好,我是从事银行柜台工作的一个普通员工,但从上周起,领导开会时宣布,因为我们平时工作时间不够每周四十小时,让我们每月来补班。
但事实是我们每天七点四十要求到岗,午间没休息,午餐半小时(以前算在工作时间内),下午六点下班。领导的理由是上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的同志只比我们中午多了一个半小时的午休时间,所以我们每天只工作了九个半小时,请问他这样偷换概念,符合劳动法吗?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不受损害?
谢谢。[/color]
最佳回答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热门文章
- 康达学院专转本五年制
- 高考一个考场分ab卷吗
- not only but also用法
- 某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从释放开始计时,则物体在前2s内的平均速度为______m/s,物体下落2m时的速度大小为______m/s.
- 三角函数公式大全表格
- 地理中考必背知识点2022
- 2013-2014学年小学六年级科学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 人教版2014-2015学年小学五年级英语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试卷及答案
- 【Linux驱动开发】设备树详解(二)设备树语法详解
- 别跟客户扯细节
- 在别的城市买房子能落户吗
- 卖房前要把装修贷还完吗
- 高中政治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方法探究
- “互联网+”背景下的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策略研究
- 2022年终止合同范本
- 租房合同范本范文
- 如何挑选土豆
- 如何挑选土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