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任某一乡镇企业分厂的负责人,工资未结清

司法 时间:2026-10-24 11:01:32 阅读:3925
我于2003年任某一乡镇企业分厂的负责人,2002年不任负责人时的工资为1900元/月,年奖金为4万元,2003年上交740万元利润,只拿到1900元/月的工资一分奖金没有拿到而当时车间主任的年奖为15000元,2004年3月13日辞职,工资未结清。求助大家怎样才能要回奖金和工资?

最佳回答

个性的太阳

忧心的煎蛋

2026-10-24 11:01:32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时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仲裁的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勤奋的御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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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1:01:32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时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仲裁的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拉长的汽车
    回复
    2026-10-24 11:01:32

    如果单位出具欠工资奖金的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如果没有出具欠条,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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