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儿媳有没有赡养的义务

司法 时间:2026-05-29 06:53:15 阅读:2462
情况是这样的: 老人(现已90多岁)有一儿子与两个女儿,老人住在儿子家,现在因为儿子因年迈而去世,儿媳也已70多岁,本身行动多有不便,请问在老人儿子去世以后,其儿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还有就是老人的孙子是否有代为赡养的义务? 现在的现实情况是:儿媳让老人去女儿家里,表示自己不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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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玩的荔枝

默默的小伙

2026-05-29 06:53:15

1、儿媳无义务赡养老人; 2、老人的女儿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若都属于老年人且没有能力赡养的,那么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积极的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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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6:53:15

    1、儿媳无义务赡养老人;2、老人的女儿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若都属于老年人且没有能力赡养的,那么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妩媚的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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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6:53:15

    儿媳无义务赡养老人,老人的女儿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若都属于老年人且没有能力赡养的,那么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自然的嚓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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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6:53:15

    儿子去世,则儿媳与之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儿媳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还有两个女儿,应当由其女儿赡养。如果老人的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孙子或孙女有赡养能力的应当赡养。

  • 清秀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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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6:53:15

    儿子去世,则儿媳与之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儿媳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还有两个女儿,应当由其女儿赡养。如果老人的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孙子或孙女有赡养能力的应当赡养。

  • 乐观的火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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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6:53:15

    儿媳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如果自己想尽赡养义务,法律并不禁止。如果没有子女,孙子女已经成年并有负担能力的应当尽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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