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房产转让方面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5-30 00:34:20 阅读:6783
我单位去年12月与开发商联合修房,单位规定集资名额不能转让,且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合同》里规定2005年4月30日前不得转让。但是我私下从同事那里买了集资指标,并签定了《房屋产权转让协议》,在协议里我们约定,集资实际人是我,如果对方违约反悔或将名额卖与他人,则需付我违约金该房市场价的20% 。现在,房子还未修好,我同事反悔要将房子拿回去。(与开发商签协议的是我同事,实际交款人是我)。请问,我们签的这个协议是有效的吗?我能不能按协议规定得到这个违约金??如果协议无效,我能要求些什么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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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34:20

这种案子法院有不同的判决,不过一般是支持无效的多。你可以要求返还你已交的款项,并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痴情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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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34:20

    这种案子法院有不同的判决,不过一般是支持无效的多。你可以要求返还你已交的款项,并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 忧伤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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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34:20

    1、首先合作建房一般属经济适用房,对购买人有限定,由于是国家划拨的土地,不能直接上市交易的。你单位和开发商之间属于什么样的合作方式?你说的单位从开发商购买了商品房,为什么开发商又限定上市时间呢?是不是你单位出土地,开发商出资金合作建房的?2、你和朋友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我个人认为属于附生效期限(开发商限定的上市期限)的效力待定合同,如果你们在合同里约定的生效时间为:签字之日;那么,由于该房产还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合同实际上并没有生效。对方完全可以解除,而且事前你已知道该房产的性质,对方也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3、合同无效,可要求恢复原状,即将房款退还给你,再根据双方的过错大小,要求赔偿。

  • 娇气的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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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34:20

    如果是你单位的土地,只要没交纳土地出让金,开发商也无权上市出卖。

  • 天真的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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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34:20

    谢谢斑竹的帮助,我还有个疑问:为什么法院有不同的判法?难道还有什么法律是有争议的吗?恳请回复!!

  • 贪玩的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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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34:20

    非常感谢肖律师的帮助。单位与开发商联合建房,就是单位出土地,开发商出资金,现在开发商的那部分房子已开始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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