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遗嘱与保险合同哪个优先

司法 时间:2026-05-30 00:13:00 阅读:4618
陈某是一名工人,他为自己投保,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为他的妻子李*。后来,在一次施工中,发生了保险事故,陈某因受重伤抢救无效死亡。但是,陈某生前曾立过遗嘱,遗嘱中指定他侄子陈*为遗产继承人。那么,这笔保险金到底归李*还是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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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巧的哑铃

无心的书包

2026-05-30 00:13:00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的保险金是在陈某死亡后有受益人李丽取得的。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繁荣的鞋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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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13:00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的保险金是在陈某死亡后有受益人李丽取得的。

  • 愉快的羽毛
    回复
    2026-05-30 00:13:00

    你好:以上回复一致认为应该给李丽。其他财产可以考虑按照遗嘱执行,如果陈某要改变保单受益人,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作变更。从理论上讲,保险单作为特别形式要件的约定,其效力应该大于普通遗嘱效力。

  • 失眠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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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13:00

    保险金在有受益人的情况下,属受益人所有,不属于继承财产。

  • 刻苦的雪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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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13:00

    属李丽所有,保险合同中有约定的应该按约定]

  • 魁梧的睫毛膏
    回复
    2026-05-30 00:13:00

    谢谢大家的回答!也谢谢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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