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5-30 00:52:14 阅读:5596
我公司原名为某某广告公司,于2002年12月更名为某某广告艺术公司。因欠甲公司债务,甲公司于2003年8月向法院起诉我公司。甲公司在其诉状中仍列我公司原名(某某广告公司)作为被告,我公司在收到诉状及开庭传票后未作任何答辩,也未出庭,法院遂于2003年12月缺席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中被告仍列我公司原名。现该判决书已生效,法院来我公司执行。 请问:1、该判决书正确吗? 2、我公司该怎么办?可以甲公司错列被告主体为由提起申诉吗?

最佳回答

粗犷的汽车

高贵的八宝粥

2026-05-30 00:52:14

民事诉讼法第213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因此如果你公司承受了原公司的权利义务,法院执行是没有错的。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悦耳的哈密瓜,数据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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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52:14

    民事诉讼法第213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因此如果你公司承受了原公司的权利义务,法院执行是没有错的。

  • 饱满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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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52:14

    程序确实有误,我个人认为可以提起申诉,但正如郑律师所言,最终的结果只是拖时间,在实体上最终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 柔弱的小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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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52:14

    法院不能直接依据该判决书执行。被执行人名称变更的法院应当出具裁定书来变更被执行人。

  • 体贴的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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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52:14

    程序有错,实体不评定。申诉关键看实体审理方面,否则就算立案也只是拖时间。

  • 碧蓝的长颈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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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52:14

    没有其它理由的话,老实执行吧。

  • 大方的小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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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52:14

    没有错,换名不能免责

  • 微笑的魔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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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52:14

    同意6楼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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