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此种情形下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属何种关系!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48:56 阅读:9353
90年代初, 某厂租用某村民小组的土地办厂, 与该村民小组约定, 该厂所用装卸工全部由该村民小组的村民担任, 双方约定了上班人员的基本条件, 工资按装卸的吨位计算, 每次车到后不得超过半小时必须开工, 否则该厂可另行安排装卸人员并对当班人员处以扣发每人10元工资, 每班工人工作安排由装卸组长负责安排。实际中, 工资由小组结算后再军发给工人, 而不由厂直接发到个人。请问, 此种情形下工人与厂方之间是否存在用工关系及该关系属何种关系?[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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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壮的乌龟

怡然的大雁

2026-03-30 02:48:56

1、如果村民小组是一个经营实体,某厂的劳务费并不是全部发给村民,有一部分用于管理和支付其他事项,那么村民与村民小组存在劳务关系,与某厂不是劳动关系。 2、如果村民是经过法定程序由村民选举产生,代表村民与某厂签定集体协议,而且所有劳务费都按照协议约定数额支付给村民,那么村民与某厂就形成了劳动关系。 一己之间,仅供参考!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爱笑的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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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8:56

    1、如果村民小组是一个经营实体,某厂的劳务费并不是全部发给村民,有一部分用于管理和支付其他事项,那么村民与村民小组存在劳务关系,与某厂不是劳动关系。2、如果村民是经过法定程序由村民选举产生,代表村民与某厂签定集体协议,而且所有劳务费都按照协议约定数额支付给村民,那么村民与某厂就形成了劳动关系。 一己之间,仅供参考!

  • 细心的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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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8:56

    你好: 此种情形下工人与厂方之间是存在用工关系,按照90年代的政策,当时该关系劳务关系。95年以后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明确双方的关系。

  • 帅气的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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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8:56

    我认为还是劳动合同关系。

  • 苹果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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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8:56

    谢谢你的答复,但我感到困惑的是劳动关系应是直接建立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应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而本例中,劳动者参加劳动不是由厂方安排, 报酬亦不是由厂方直接支付,而是由村民小组结算后分发,我感觉此种情形更符合承包合同关系(村民小组与厂方)。敬请指教。

  • 怕孤单的冰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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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8:56

    典型的非劳动合同关系。一孔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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