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出资10万元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1:11 阅读:4322
半年前,我与甲乙2个朋友共同开办了一家餐饮公司,注册资本共100万元, 其中甲出资60万元、乙出资30万元,我本人出资10万元。到现在由于经营 不善导致公司亏损,但是我们3人都认为公司还有发展前途决定把公司继续 办下去,可现在维持公司的运转需要再次注入资金10万元,甲乙二人认为再 次投入的资金应由我们3人按所占股份的比例来继续投入,也就是说我现在还 需要再向公司投入1万元,可是我现在拿不出这笔钱。甲乙二人便说:你可以 把你的百分之十股份对外转让,可是没有人愿意接受我的转让,甲乙二人也 不愿意接受我的转让,如果接受也只能用极低的价格接受(一股一千元)。 甲乙二人说如果你不能继续投入,就将被视同为自愿退出公司,自动放弃 自己原有的百分之十股份,我们甲乙二人会把你应当继续投入的资金补足, 我们也同时享受你原有的百分之十的股份,你和此公司再没有任何关系。 请问:1。甲乙二人说得对吗? 2。如果他们说得不对,为什么?这件事于法于理应当怎么办? 在此谢了!!!

最佳回答

洁净的雪糕

傻傻的鼠标

2026-03-31 20:31:11

多谢二位 谢了二位专家,可这种情况通常应怎样处理呢?是对外借钱呢?还是由甲乙二人把需要的资金补足,再摊薄我的股份呢?总之有没有不伤友谊,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还望专家们指条明路。 小弟再次鞠躬谢过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落寞的小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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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11

    多谢二位谢了二位专家,可这种情况通常应怎样处理呢?是对外借钱呢?还是由甲乙二人把需要的资金补足,再摊薄我的股份呢?总之有没有不伤友谊,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还望专家们指条明路。小弟再次鞠躬谢过

  • 过时的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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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11

    甲乙观点不对。股东会可以决定增资方案,但不能强迫股东再投资或转让股份。你可以明确拒绝他们要求。

  • 活力的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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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11

    他们的说法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即使你不再注资,也仍享有10%的股东权。

  • 大方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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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11

    鉴于你的股份无人受让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两种解决问题的方式供参考:1、设法筹资,保证你的股权比例不受影响;2、可以让甲乙二人追加所需的10万元资本,你的股份比例相应降低;

  • 能干的小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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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11

    谢谢诸位专家,我明白了!这里真是个好的论坛。我会常来的。再次鞠躬谢过^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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