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迁到农村,还有什么经济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4:37 阅读:1347
总公司(法人)下属分公司(法人)要迁到农村,我们的劳动合同是和分公司签的.现分公司要变更劳动合同,要我们与总公司签合同,说是为了享受城市的各种待遇如:退休的社平工资等.我们不想到农村工作,因此我们没有变更合同(合同期从1994.12.31-----2004.12.31),分公司便和我们解除了劳动合同,我们除了有12个月工资的生活补偿费外(国有公司固定工,工龄大于12年),还有什么经济赔偿?另外国家规定的无房户房屋补贴(公司规定只有购买公司建的经济房,才给补贴.很多职工已享受),我们要离开公司了,是否有权向公司索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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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棒棒糖

诚心的外套

2026-03-29 23:24:37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其他补偿,房屋性质的福利待遇只能在职期间享有。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光亮的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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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4:37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其他补偿,房屋性质的福利待遇只能在职期间享有。

  • 认真的刺猬
    回复
    2026-03-29 23:24:37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同意, 你们不同意变更合同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且公司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们解除合同,否则, 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若公司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应另外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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