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得到怎样的合法权益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49:20 阅读:2206
由于本村要修村里的道路,所以大队要求村里每口人出两面个义务工,不出义务工的话就要得负钱,如果有运输车辆的可以为修路供石料(自己出人出车,从山上选石头运送到大队每方石料按14元计价)来顶义务工,就在我叔叔从山上选石头的时候不慎掉下来造成严重摔伤(腰椎粉碎性骨折大小便失禁失去体力劳动能力)。 我想请教律师:我们这样的问题属于哪一类工伤事故本村大队应当对我叔叔事故负什么责任?我们是否应该得到怎样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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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的吐司

过时的宝马

2026-03-31 20:49:20

我觉得这是在为集体事项作贡献的时候受伤的,在此处的受益人就是本村大队。但是由于你叔叔与本村大队之间不是一种劳动关系,所以要定工伤的话,是不太可能的。不过,你可以应用民法上的相关原理,要求本村大队承担相应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失眠的哈密瓜
    回复
    2026-03-31 20:49:20

    我觉得这是在为集体事项作贡献的时候受伤的,在此处的受益人就是本村大队。但是由于你叔叔与本村大队之间不是一种劳动关系,所以要定工伤的话,是不太可能的。不过,你可以应用民法上的相关原理,要求本村大队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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