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2:54 阅读:148
我和妻子结婚5年,现有一小孩11个月,因为家庭中的矛盾,我对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现在我俩决定离婚。她提出的条件是:孩子归她,我每月付护养费300元,每年按5%递增,今后孩子的学费各承担一半(我每月收入是850元);我们现在的住房价值158000元,扣除未还贷款部分20000元,剩余部分均分,我如果要房子,就付给她65000元(当初买房子在我父母处借款了63000元)。 我想问,抚养费是否合理?我觉得高了。付了抚养费我是否还要承担今后孩子的学费?当初买房子向我父母借的63000元她不想还,行吗?如果起诉法院,对我有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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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勇的茉莉

重要的豌豆

2026-03-30 03:02:54

1、根据你的收入情况,抚养费的数额已经超过了有关规定的标准,抚养费中应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教育费无需另行约定,对于每年递增的比例,也无需作出约定,即使约定也要与你的工资增长速度相适应。现在的约定我认为已经超过了你的负担能力,是不公平的。 2、依照现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父母对子女购房的出资应视为赠与,具体参看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父母的出资如在婚前,可作为你的个人出资,房屋的总值减去你们二人的个人出资及二万元的共同债务,剩余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分割,该案建议能协商处理,就不要到法院解决,要在互谅互让,自愿平等的基础达成一个公平的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只好到法院诉讼了。

最新回答共有10条回答

  • 粗心的黄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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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2:54

    1、根据你的收入情况,抚养费的数额已经超过了有关规定的标准,抚养费中应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教育费无需另行约定,对于每年递增的比例,也无需作出约定,即使约定也要与你的工资增长速度相适应。现在的约定我认为已经超过了你的负担能力,是不公平的。2、依照现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父母对子女购房的出资应视为赠与,具体参看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父母的出资如在婚前,可作为你的个人出资,房屋的总值减去你们二人的个人出资及二万元的共同债务,剩余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分割,该案建议能协商处理,就不要到法院解决,要在互谅互让,自愿平等的基础达成一个公平的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只好到法院诉讼了。

  • 跳跃的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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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2:54

    1、根据你的收入情况,抚养费的数额已经超过了有关规定的标准,抚养费中应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教育费无需另行约定,对于每年递增的比例,也无需作出约定,即使约定也要与你的工资增长速度相适应。现在的约定我认为已经超过了你的负担能力,是不公平的。2、依照现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父母对子女购房的出资应视为赠与,具体参看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父母的出资如在婚前,可作为你的个人出资,房屋的总值减去你们二人的个人出资及二万元的共同债务,剩余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分割,该案建议能协商处理,就不要到法院解决,要在互谅互让,自愿平等的基础达成一个公平的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只好到法院诉讼了。

  • 粗犷的红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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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2:54

    1、根据你的收入情况,抚养费的数额已经超过了有关规定的标准,抚养费中应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教育费无需另行约定,对于每年递增的比例,也无需作出约定,即使约定也要与你的工资增长速度相适应。现在的约定我认为已经超过了你的负担能力,是不公平的。2、依照现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父母对子女购房的出资应视为赠与,具体参看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父母的出资如在婚前,可作为你的个人出资,房屋的总值减去你们二人的个人出资及二万元的共同债务,剩余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分割,该案建议能协商处理,就不要到法院解决,要在互谅互让,自愿平等的基础达成一个公平的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只好到法院诉讼了。

  • 舒服的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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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2:54

    谢谢斑竹,请问如果父母的我们当时借款时写有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 标致的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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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2:54

    谢谢斑竹,请问如果父母的我们当时借款时写有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 乐观的机器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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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2:54

    谢谢斑竹,请问如果父母的我们当时借款时写有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 忧虑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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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2:54

    谢谢斑竹,请问如果3年前我们借款时写有借条,现在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 简单的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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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2:54

    如果有借条,能够证明双方是债务关系,可以支持,当然前提必须是实实在在的当时你和女方共同或者女方单独向你父母所出具的借条,而不是现在去补打一张条,要知道现在的鉴定技术非常发达啊。

  • 生动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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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2:54

    你好,请问现行的婚姻法对于婚前的财产问题是怎样规定的?如果我婚前买的按接房,婚后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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