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获他人的EMAIL电子信件,能作为起诉的证据吗

司法 时间:2026-10-24 10:42:47 阅读:158
A借钱给B,但没打收条,B后来不承认了,一天,A偶然获得了B的电子邮箱密码,在电脑上截获了B给C的一个电子信件,信中提到了A借钱给他的事,此邮件能否作为起诉B的证据?[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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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的小笼包

霸气的小甜瓜

2026-10-24 10:42:47

如果所述的情况属实的话,自己私自调取的因违法不能做为证据使用,但你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调取这一证据。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聪慧的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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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42:47

    如果所述的情况属实的话,自己私自调取的因违法不能做为证据使用,但你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调取这一证据。

  • 和谐的酸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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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42:47

    1、证据来源不合法,会认定为无效证据。2、证据关联性不够,由于是电子产物,没有笔迹可以鉴定。因此法院要先认定信箱是他的,信是他写的。

  • 专注的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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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42:47

    赞同楼上的意见。

  • 重要的小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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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42:47

    应该是侵犯他人隐私!!!而且,在宪法里面都有规定!侵犯他人通信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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