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获他人的EMAIL电子信件,能作为起诉的证据吗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21:37 阅读:7527
A借钱给B,但没打收条,B后来不承认了,一天,A偶然获得了B的电子邮箱密码,在电脑上截获了B给C的一个电子信件,信中提到了A借钱给他的事,此邮件能否作为起诉B的证据?[em08]

最佳回答

害羞的小海豚

舒心的小兔子

2026-03-31 20:21:37

如果所述的情况属实的话,自己私自调取的因违法不能做为证据使用,但你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调取这一证据。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玩命的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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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1:37

    如果所述的情况属实的话,自己私自调取的因违法不能做为证据使用,但你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调取这一证据。

  • 友好的小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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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1:37

    1、证据来源不合法,会认定为无效证据。2、证据关联性不够,由于是电子产物,没有笔迹可以鉴定。因此法院要先认定信箱是他的,信是他写的。

  • 虚拟的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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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1:37

    赞同楼上的意见。

  • 腼腆的啤酒
    回复
    2026-03-31 20:21:37

    应该是侵犯他人隐私!!!而且,在宪法里面都有规定!侵犯他人通信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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