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人还有数次在单位殴打他人的记录,如果可以估计量刑多久
我是一个事业单位的副职领导,在分管的职责范围内督导上级指定的工作时,因某职工对该项工作不满,被其用水壶打到头面部,造成4厘米多的面额伤害,身上还有其他软组织损伤,该人还有数次在单位殴打他人的记录,可以告他寻衅滋事么?如果可以估计量刑多久?如果不可以,应该用什么罪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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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法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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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18:02:13寒冷的老鼠
回复你好,刑法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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