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地方的涉黑刑事案件,是否还可以延期

司法 时间:2026-03-30 17:32:59 阅读:2886
您好,我想问下地方的涉黑刑事案件,嫌疑人已经拘留超过37天,是否还可以延期?逮捕令也没有通知家属去领取。

最佳回答

刻苦的天空

生动的寒风

2026-03-30 17:32:59

不可以延期了,没通知去接人应该是逮捕了,哪个看守所,需要帮助可电联我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神勇的香烟
    回复
    2026-03-30 17:32:59

    不可以延期了,没通知去接人应该是逮捕了,哪个看守所,需要帮助可电联我

  • 清爽的口红
    回复
    2026-03-30 17:32:59

    你好,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法院经批准都是可以延长办案期限的。

  • 机智的芒果
    回复
    2026-03-30 17:32:59

    即便是涉黑刑事案件,也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 聪慧的宝贝
    回复
    2026-03-30 17:32:59

    一般是不可以,但是案件复杂或者有特殊情况会延期

  • 专一的羊
    回复
    2026-03-30 17:32:59

    你好 要看实际案情和证据材料

  • 壮观的鸡翅
    回复
    2026-03-30 17:32:59

    如果案件需要是可以延期的

  • 幸福的老鼠
    回复
    2026-03-30 17:32:59

    根据《刑诉》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上一篇 法院的判决书是否要做一个终结书这样的文件

下一篇 涉嫌小额洗钱公安局叫带核酸去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