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一日责任认定为摩托车负主要责任我为次要责任,如果我不起诉的话对方可以起诉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02:03 阅读:8863
2017年7月23日,我骑自行车时被摩托车撞伤。双方均受伤。8月11日,责任被确定为摩托车的主要责任,而我是次要责任。现在,因为对方花了10多万元买药,我想问,如果我不起诉,对方能起诉吗?另一方的诉讼期有多长?或者在我起诉后,另一方可以上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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腼腆的小刺猬

潇洒的芝麻

2026-04-02 19:02:03

您好。请问您的是什么案由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天真的煎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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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02:03

    您好。请问您的是什么案由

  • 欢喜的百褶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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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02:03

    判决书作出前可以撤诉

  • 爱听歌的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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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02:03

    发生车祸,交警已认定对方承担主要责任的,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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