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一般消灭原因其中一点是混同,那请问什么是混同?

学习 时间:2026-08-24 17:15:23 阅读:8863
物权的一般消灭原因其中一点是混同,那请问什么是混同?希望能举个例子方便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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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满的水杯

愤怒的金毛

2026-08-24 17:15:23

1、简单说混同就是一个法律主体吞并另一个法律主体,于是这两个法律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左手不可能欠右手钱。2、原本最常见的例子是结婚,但婚姻法已经明确了婚前财产和债务不因结婚而变成共有,所以不能举结婚的例子了。举例如下:甲公司向乙公司出租房屋,乙欠房租1万元,现两公司合并,甲公司注销并入乙公司,两公司之间的1万元债务消灭。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粗暴的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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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4 17:15:23

    1、简单说混同就是一个法律主体吞并另一个法律主体,于是这两个法律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左手不可能欠右手钱。2、原本最常见的例子是结婚,但婚姻法已经明确了婚前财产和债务不因结婚而变成共有,所以不能举结婚的例子了。举例如下:甲公司向乙公司出租房屋,乙欠房租1万元,现两公司合并,甲公司注销并入乙公司,两公司之间的1万元债务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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