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自己提出说我的14年的物业费没有交,请问已超过了两年的期限,我还需要交吗

司法 时间:2026-10-13 07:33:53 阅读:4565
房主说我14年的物业费还没付。请问是否超过了两年期限。我还需要付钱吗?

最佳回答

义气的小懒虫

大力的机器猫

2026-10-13 07:33:53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业主即使未居住也需按时交纳物业费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勤劳的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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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07:33:53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业主即使未居住也需按时交纳物业费

  • 英俊的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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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07:33:53

    物业合同到期后,如果业主在合同到期后仍然享受了物业服务的话,是需要继续缴纳物业费的

  • 美丽的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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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07:33:53

    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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