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我并没有份,另外上班时公司告诉我三个月试用期我记得我是18年11月16号入职

司法 时间:2026-04-03 11:23:55 阅读:8941
部门领导让我换个职位。我拒绝了这个请求。他直接告诉我不要这样做,并要求我在辞职报告上签字,但我没有签字。公司和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我没有复印件。此外,我上班时,公司告诉我,我有三个月的试用期。我记得我于11月16日、18日进入该职位,并正式工作至2019年2月16日。如何解决上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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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的小甜瓜

激昂的身影

2026-04-03 11:23:5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笑点低的摩托
    回复
    2026-04-03 11:23:5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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