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适用期,?

司法 时间:2026-04-03 08:30:48 阅读:2390
您好,我在甲方工作。乙方已工作一个月,经常在一个月内请假,该月仍然是适用期。现在是第二个月了。一周后请病假需要两个月。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可以辞职吗????违约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至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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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短靴

热情的凉面

2026-04-03 08:30:48

要视具体情况判断,原则上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个性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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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08:30:48

    要视具体情况判断,原则上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俏皮的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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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08:30:48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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