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一个农村土地权利问题问你:我岳母在农村家乡有一所老房子,但2006年,由于岳父单位拆迁,(岳父去世),岳母搬到城市,买了经济适用房,现在农村宅基地权利,还能以岳母的名义权利吗

司法 时间:2026-04-03 09:31:08 阅读:8790
你好!有一个农村土地权利问题问你:我岳母在农村家乡有一所老房子,但2006年,由于岳父单位拆迁,(岳父去世),岳母搬到城市,买了经济适用房,现在农村宅基地权利,还能以岳母的名义权利吗?作为一个城市户口,丈夫能确认权利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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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痴的黑夜

干净的羽毛

2026-04-03 09:31:08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2、收益和处分;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村民,应重新分配宅基地;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不批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帅气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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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09:31:08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2、收益和处分;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村民,应重新分配宅基地;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不批准

  • 风中的红牛
    回复
    2026-04-03 09:31:08

    你好,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主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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