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老公司被收购资产重组,新公司接待所有老员工,但签订新合同需要2个月的试用期

司法 时间:2026-04-07 17:12:15 阅读:535
原老公司被收购资产重组,新公司接待所有老员工,但签订新合同需要2个月的试用期。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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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虑的橘子

虚拟的歌曲

2026-04-07 17:12:15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明亮的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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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17:12:15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无心的香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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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17:12:15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辛勤的蛋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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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17:12:15

    您好,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来说,你们的劳动合同就要解除了,如果合同还没到期,可以要求公司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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