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你好,我们工厂以前遇到过一家公司,已经达成了合作意向
律师先生,你好,我们工厂以前遇到过一家公司,已经达成了合作意向。我们交货后,他们没有及时付款。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在这个时候,当我们找到公司的负责人时,他总是模棱两可。后来,他只是告诉我们他不承担这个责任。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请告诉我谢谢
最佳回答
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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