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邢台市天河人家的业主,因一住户地下室因公用下水管道破裂造成了经济损失,还是该所有使用管道的业主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4-07 23:36:50 阅读:3204
我是邢台市天河家族的主人。我去了房地产公司,因为一个居民的地下室因公共下水道破裂而造成了经济损失。该房地产公司表示,这不是管道质量问题。居民遭受的损失应由物业公司或所有使用管道的业主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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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的小蜜蜂

等待的小丸子

2026-04-07 23:36:50

在小区内受到人身伤害分为两种情况,若因住宅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等物件造成业主财产或人身损害的,是因物业的过错导致,物业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业主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根据物业是否存在过错确定物业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温暖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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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23:36:50

    在小区内受到人身伤害分为两种情况,若因住宅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等物件造成业主财产或人身损害的,是因物业的过错导致,物业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业主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根据物业是否存在过错确定物业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忧虑的白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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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23:36:50

    业主已装修入住的或者由于自己施工造成漏水,使楼下被淹,由楼上业主负责。但物业公司需尽到自己的义务,在发现漏水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如果物业没有做到是不能免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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