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1月1日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依据是什么

司法 时间:2026-04-03 09:23:33 阅读:63
2007年5月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续签至2014年5月31日,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到期后未续签。我于2018年1月1日辞职。有经济补偿吗?基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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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的画笔

阳光的烤鸡

2026-04-03 09:23:33

员工因个人原因不续签是没有任何补偿的。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满十年也就是公司需要支付10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活力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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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09:23:33

    员工因个人原因不续签是没有任何补偿的。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满十年也就是公司需要支付10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 敏感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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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09:23:33

    工作八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有经济补偿的,但前提条件是公司主动提出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在新的劳动合同当中降低了工资标准才使得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在正常的情况下,职工主动决定不续签的,不管在公司工作了几年都是不能要求补偿的

  • 奋斗的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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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09:23:33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 、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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