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并按合同约定执行转正工资,是否应该获得赔偿金

司法 时间:2026-04-03 13:47:13 阅读:3985
我和公司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但三个月后,老板同意成为正式员工,办理正式员工手续,并按照合同执行正式员工工资,但没有给我正式员工的依据。第五个月底,老板突然通知我试用期不合格,我想被解雇。我应该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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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3:47:13

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员工赔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单纯的黑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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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3 13:47:13

    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员工赔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贪玩的野狼
    回复
    2026-04-03 13:47:13

    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由以下情况决定: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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