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未与我签劳动合同,口头承诺试用期两个月

司法 时间:2026-10-24 07:03:43 阅读:6127
您好,在试用期内,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口头承诺试用期为两个月。到期后,我说我不熟悉它,所以我不得不再评估一个月。现在我已经受雇五个月了。公司以考试不及格为由通过电话解雇了我。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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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迟到的钢笔

小巧的犀牛

2026-10-24 07:03:43

劳动合同除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关于试用期内的相关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坚强的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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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07:03:43

    劳动合同除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关于试用期内的相关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 阔达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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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07:03:4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试用期,那么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单位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约

  • 忐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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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07:03:4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试用期,那么根据规定,单位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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